红楼梦之十二金钗下载(红楼梦中12位女性被称为什么)
资讯
2024-01-23
314
1. 红楼梦之十二金钗下载,红楼梦中12位女性被称为什么?
1 这十二位女性被称为“金陵十二钗”,是《红楼梦》中的著名角色之一。2 这些女性都具有不同的个性和命运,她们的故事贯穿整部小说,是小说中不可忽视的存在。她们被称为“钗”,象征着她们之间情感的纽带和交往的方式。3 通过金陵十二钗这一形象,读者可以深入了解清代封建社会下女性的地位和命运,理解小说作者曹雪芹对于“红楼梦”主题的深刻思考。
2. 在清朝被封禁的是哪个版本?
谢大圣书童邀!
《红楼梦》共有五个题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红楼梦》。在清朝被封禁的版本,应该是甲戌本之前的《石头记》,此版后的半部分就此亡佚,后人再也看不到了!
文字狱的铁幕下,一位失意文人,尽管将“真事隐去”,为书中人物都穿戴明代服饰,仍未逃过统治者的铁网,著作曾被禁封。只是此千古一梦,诱惑力实在太大,权贵也爱不释手,才得以面世,但内容已被删改。此后流行的该书,都是乾隆年间删改后的作品,无论是程甲版,还是程乙版,乃至书名虽然不同,而内容相同,《红楼梦》为最终定名。
《石头记》,为该著作最初用名。甲戌本卷首语:《石头记》是空空道人见大荒山石头上所记之事。《石头记》前八十回,作者在世时已传抄问世,据脂砚斋批语透露,著作的后半部分,也已基本完稿。作者“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作品,应该是完整的,之所以仅存前八十回,可能是因清代的文字狱,甲戌本之前的版本,未能传抄行世,终于“迷失无稿”。现行版后四十回,考证为进士高鹗所续。
《情僧录》,为《红楼梦》异名之一。取名依据是小说中第一回,空空道人访道求仙,看到石上所记的故事,从头至尾抄回,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
《风月宝鉴》也是《红楼梦》异名之一。小说第一回:“东鲁孔梅溪则题名曰《风月宝鉴》。”甲戌本卷首有一朱笔眉批:“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甲戌本卷首《凡例》中说:“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之情。……贾瑞病,跛足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鎏“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再有庚辰本第十三回,有一首回前题诗:“一步一行来错,回头已百年。古今风月鉴,多少泣黄泉!”可见《风月宝鉴》,乃曹公著作曾用名。
《金陵十二钗》是《红楼梦》又一异名。第一回:“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可见此名也为曹公曾定书名。甲戌本有“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一语。”由此可知,脂砚斋于乾隆甲戌年(1754年)第二次阅评时,又将书名恢复为《石头记》。
《红楼梦》之名,甲戌本第一回有:“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又,甲戌本卷首《凡例》中说:“《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其全部之名也。……宝玉做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曹公生前多用《石头记》为名。乾隆甲辰年(1784年,梦觉主人序本,题该书名为《红楼梦》,从此《红楼梦》取代《石头记》沿用至今。
以《石头记》为名,有些卓尔孤高,大观园里的故事,以《红楼梦》为名,有些通俗,而更适合社会大众的认知和欣赏眼光。
本人非《红楼梦》专业研究者,所答只是根据自己浅薄的认识,不全面的资料,意在抛砖引玉。不妥之处,还请网友批评指正,希望共同探讨,共同学习,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3. 87版红楼梦里没有金陵十二钗?
87版红楼梦中有金陵十二钗的,“金陵十二钗”分别指的是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贾巧姐、李纨和秦可卿。 金陵是一个省,是小说《红楼梦》剧情的核心发生地,而"钗"指女儿。由此可知, “金陵十二钗”就是指《红楼梦》中十二位正册女性。
4. 红楼梦中晴雯与宝玉有发生过关系吗?
晴雯自始至终没有和宝玉发生过男女之事,为什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晴雯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
晴雯在《红楼梦》—《金陵十二叉又副册》中排在第一位,是贾府众多丫环里拔尖的人物。曹公不惜笔墨,为她安排的“戏份”超过怡红院“总管”袭人,或通过别人的评论,或直接描述事件冲突,突出她的性格特点,刻画出她鲜明的个性。
一、外貌美丽出众,业务能力超群。
晴雯原来是赖妈妈买的小丫环,被贾母要了来,带在身边调教几年,派去服侍宝玉。众所周知,贾母有着极高的审美品味,能被她看中并派去侍候她最疼爱的孙子,必定有过人之处。且看她对晴雯如何评价:“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在贾母眼里,晴雯是样样都好的。
先说长相,王夫人说:“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林妹妹的美貌自不必说,晴雯长得像她,可知有多好看。又有王熙凤的评价:“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的好。”
再说业务能力,且看“勇晴雯病补雀金裘”。《红楼梦》第五十二回,宝玉舅舅做大寿,贾母给了他一件俄罗斯进口的氅衣,被宝玉不小心烫出了一个小洞,拿出去找专业的裁缝也无人识得,自不会补。晴雯看了便认出是孔雀金线织的,需用同样的线界密了。麝月笑道:“孔雀线现成的,但这屋里除了你,还有谁会界线!”终究还是晴雯带病连夜补好了。一件事,一句话,验证了贾母对晴雯的夸赞。
二、心无城府,率性而为
晴雯后台硬,能力强,未免恃才傲物,太过率性,与人相处锋芒过利,如宝玉所说:“满屋里就她最为磨牙”。宝钗常来怡红院被她报怨,黛玉被她关在门外过,袭人因为和宝玉的事被她讽刺瞒神弄鬼,抓住袭人口误直接一句话扎心:“正经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倒称起我们来”;讽刺芳官学了几出戏,不知道姓什么,要把芳官的干娘何婆子撵出去;打骂小丫环,越权撵了坠儿。好像是一只浑身是刺的刺猬,看谁不顺眼便扎;又像是装满火药的炮仗,一点就着。虽然有其率真爽利的一面,却不免得罪人,不懂得圆融变通,不够谨言慎行,不利于自身的生存。尤其是撵坠儿一事,平儿查出是坠儿偷了虾须镯,考虑到宝玉的感受和一干人等的面子,瞒下来没有宣扬开,背着晴雯和宝玉找麝月偷偷说了,让麝月等袭人回来找个别的理由再把坠儿撵走。之所以背着晴雯,是因为知道她“是块爆炭”,“忍不住”。没想到宝玉偷听了去,告诉了晴雯。果然晴雯听了“气的蛾眉倒蹙,凤眼圆睁,即时就叫坠儿”,虽被宝玉劝下,也只忍到第二天,宝玉出门去,她便把坠儿打骂之后撵走。不仅辜负了平儿的一片苦心,还有越袭人权之嫌。虽然嫉恶如仇是好品质,但是做事情也应讲究方式方法,否则会让大家心里不舒服,也给对手落下口实。她自己光明磊落,便料不到小人阴险,不懂得防备,最后落得悲剧的下场。
三、洁身自好,精神平等
在贾府,晴雯出身卑微,比奴才还低一等,是奴才的奴才,但她却自尊自爱,没有一点奴性,反而最瞧不上自低自贱巴结主子的“奴才”。秋纹得了王夫人赏的旧衣裳,觉得是莫大的面子,喜不自禁,晴雯却说那是别人挑剩下的,“要是我,我就不要”,“把好的给他,剩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
第三十一回,她不小心跌坏了扇子被宝玉训斥,她认为宝玉是拿她撒气,即便是她的“正经主子”,她也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肯受气求全,反倒是后来宝玉来哄她,留下了“晴雯撕扇”这一经典场景。
这样一位自尊自爱的女孩,在和宝玉相处时,是洁身自好的,不齿于靠某些手段勾引宝玉以求“上位”,哪怕是宝玉主动的。还是三十一回,宝玉吃酒回来,因天热要洗澡,因为前边跟晴雯拌了嘴,想哄她,便央她一起洗。对有心人来说,这是多好的亲近主子的机会,却被她拒绝了。第五十一回,袭人回家,晴雯和麝月服侍宝玉睡觉,宝玉说习惯了有个人陪在暖阁外边,否则害怕。晴雯马上让麝月过去,自己睡在熏笼上。半夜她调皮出去吓唬麝月,没穿外衣,宝玉怕她冻着,把她拢在被窝里焐着,她也很快回了自己的被窝。
她爱宝玉,爱得诚挚,和宝玉吵闹时宝玉要去回王夫人放她出去,她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临死前跟宝玉互换贴身小袄,把养了多年的指甲留给宝玉做念想。她爱宝玉,爱得纯真自傲,从不想方设法找机会往宝玉身边凑,却偏偏被人诬陷是“狐狸精”,难怪她至死心有不甘。
第七十七回写到晴雯临死前对宝玉说:“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由此可见,晴雯和宝玉之间是清白无辜的。
5. 入宫为妃的贾家大小姐叫什么?
是贾元春
贾元春,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人物,金陵十二钗之一,贾政与王夫人所生的长女,贾宝玉的姐姐,贾府通称娘娘。因生于正月初一而起名元春。第2回便已入宫做女史,第16回加封贤德妃。为了迎接元春省亲,贾府建造了大观园。元春省亲热闹欢腾,同时又表现出她在深宫高处不胜寒的辛苦。元春的命运关乎贾府兴衰,秦可卿之死标志着贾府末世来临,元春晋封皇贵妃则令贾府重现生机,直到后四十回她与王子腾先后暴卒,贾府失去了靠山,很快就获罪抄家。元春在钗黛之争中支持宝钗,她曾利用端午节礼单和清虚观打醮表明自己的立场。
6. 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一共有多少首判词呢?
特意翻开《红楼梦》原书看了一下,十二个人,十一首判词。宝钗和黛玉两人共享同一首,就是这首著名的、又很好记的四句: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补充几句:
该怎么理解两个人同一首判词?我个人是明确主张联系到社会历史大背景来研读这部小说的。可以说,林黛玉和薛宝钗,既是两个不同的人,又是同一个人。这话听起来太不通了是吧?这其中有道理、大有道理可讲的。不过,既然问题已经回答了,道理就不啰嗦了。暂且提供一点小思路,留下一个线索,也是在《红楼梦》小说原书中的一段情节: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7. 但是为什么张艺谋拍一个电影叫做金陵十三钗呢?
此为张艺谋电影《金陵十三钗》原著小说的修订版,亦是严歌苓作品的经典代表。 1937年12月的南京,守城的中国军队全线崩溃,美国威尔逊教堂成了临时的避难所,一个美国神甫,十三个秦淮河胭脂歌女,一群避难的女学生,几个流散的中国军人和伤兵,一群日本官兵,在这个局促的空间里演绎了一段荡气回肠的家国仇恨……那些如花的名字,那些姣好的美眷,那些最泼辣轻贱的话语,那些最纯净善良的灵魂,终刻在了那段伤痕累累、血迹斑斑的历史上。
1937年的南京,日军残暴,满目疮痍,但由国际友人主持的一个教堂暂时还是一方净土。几个神职人员收留了一群躲在教堂里的金陵女大学生、13个躲避战火的秦淮河上的风尘女子,以及6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国军伤兵。共同面对有史以来最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的故事,结果竟然是那13个最“下贱”的女子成了保护众人的英雄。在这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他们共同面对有史以来最可怕、最没有人性的屠杀,产生了各种各样奇妙的感情。然而,教堂也不是永远的净土,日军终于冲进了这里。伤兵被杀,女大学生则眼看就要被日军掳走凌辱。在这个时刻,这13个平日里被视为下贱的女子,在侵略者丧失人性的屠刀前,激发了侠义血性:她们身披唱诗袍,怀揣剪刀,代替教堂里的女学生参加日本人的圣诞庆祝会,去赴一场悲壮的死亡之约。最终十三名女子除了玉墨之外无一生还。
严歌苓曾明确谈过《金陵十三钗》的题材来源,一是《魏特琳日记》,二是蒋公毂的《陷京三月记》。魏特琳女士也以“惠特琳”的名字在《金陵十三钗》中直接露面。“在给张艺谋编剧时,我又收集了很多新的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资料。我爸爸的姨夫蒋公在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是国民党的一个卫生部医官,在他把大部分的伤兵撤离南京后,他没有走,留在了南京,他记下了一本日记。后来他的后人把那本日记出版了,叫《陷京三月记》。”另外,美籍华裔女作家张纯如的历史著作《南京大屠杀:被遗忘的二战浩劫》(1997)也给她良多启发人物介绍
玉墨
故事中,玉墨一出场就显示出与其他女伴的不同。当她们死乞白赖地用对付嫖客的手段来博得教堂人员的同情,破罐破摔的时候,玉墨并没有自轻自贱,而是真诚地跪下来,用一种深明大义的口吻乞求神父给她们这些并不贵重的贱命一个好死的机会。当神父终于抵挡不了这群洪水猛兽般的女人的攻击,答应先暂时收留她们两天的时候,她没有随她们莽撞地横冲直撞,而是又一次跪下道谢。入住教堂之后,当阿多尔多问她名字的时候,她那种知书达礼、落落大方的神态和动作,根本就不像是个窑姐。作者这样形容此时的玉墨:“她不是那种艳丽佳人,但十分耐看,也没有自轻自贱、破罐破摔的态度。女孩们和阿多尔多都给她收服了。一刹那,忘掉了她是一个身份低下的风尘女人。”在代表高贵气质的对妓女深恶痛绝的书娟的眼里,“她虽然有一点拿捏矫情,但基本上是入的眼的。”
玉墨刻意地要在人前树立起与红楼们泼辣无理截然不同的淑女形象,来扳正人们对她这类风尘女子的看法。或许是有一种虚荣在作怪,但这也是她不甘于命运摆布,勇于抗争的表现。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她四书五经也读过,琴棋书画也通晓,并不比那些大家闺秀少些什么,只是命运捉弄了她,家庭的败落摧毁了她大家闺秀的梦想,将柔弱的女孩逼上了风尘之路。生在那样一个父权制依旧根深蒂固的时代里,她除了拿自己的身体做赌注,剩下的就只能是找一个男人来依附,她也这么做了,但她表现出了不屈的精神。
书娟
主人公书娟对妓女在书中是有明显转变的。在小说的前半部分她对妓女夹杂着的深深的憎恶。她因为赵玉墨的妓女破坏了她的家庭而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在书娟的眼里,妓女全是“不要脸的骚妹子”,是蛆虫一样的东西。有一次,她就手拿着火钳站在赵玉墨的门口,差点给赵玉墨毁了一次容。讨厌妓女的还不只是书娟,她的同学们也是如此,她们不欢迎妓女们的闯入,甚至还因为盛汤这种小事和妓女打了一架。但是后面的故事使书娟彻底改变了对妓女的看法:妓女豆蔻为了让伤兵王浦生听上一曲好听的琵琶曲而不惜犯险跑回妓院去取琴弦,哪知在途中却飞来横祸遭日本兵轮奸;再就是妓女们代替女学生参加日本人的宴会,明知道凶多吉少,她们却毫不退缩。小说的最后在书娟的视野里结束:十三个白衣黑裙的少女排成两排,被网在光柱里。排在最后的赵玉墨的一个娇羞一笑,“他们怎样也不会把她和一个刺客联系到一起了”。
英格曼和阿多那多神父
可以说这两位神父是热心的国际救助者:他们与战争毫不相关,木可以安然无恙的离开南京,但是他们选择了和中国的孩子一起面对这场浩劫,守护孩子不被伤害。另外,他们也是这场大屠杀的见证者:他们凭着洋人的面孔,穿梭于被屠城后的南京的大街小巷,收集了许多以后控诉口木军人胡乱伤害平民的证据。
但是在日本军人的枪下,他们同样是弱者。他们的国旗和法律在这群恶魔般的口木人面前完全失去了效力。他们本以为能保护好这群伤兵、妓女和女学生,却最终不能。最后,他们也只能看着悲剧一幕幕上演:工人陈乔治和五名军人相继被残忍杀害。日本军人征孩子们去表演节目,他们无力阻拦。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
1. 红楼梦之十二金钗下载,红楼梦中12位女性被称为什么?
1 这十二位女性被称为“金陵十二钗”,是《红楼梦》中的著名角色之一。2 这些女性都具有不同的个性和命运,她们的故事贯穿整部小说,是小说中不可忽视的存在。她们被称为“钗”,象征着她们之间情感的纽带和交往的方式。3 通过金陵十二钗这一形象,读者可以深入了解清代封建社会下女性的地位和命运,理解小说作者曹雪芹对于“红楼梦”主题的深刻思考。
2. 在清朝被封禁的是哪个版本?
谢大圣书童邀!
《红楼梦》共有五个题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红楼梦》。在清朝被封禁的版本,应该是甲戌本之前的《石头记》,此版后的半部分就此亡佚,后人再也看不到了!
文字狱的铁幕下,一位失意文人,尽管将“真事隐去”,为书中人物都穿戴明代服饰,仍未逃过统治者的铁网,著作曾被禁封。只是此千古一梦,诱惑力实在太大,权贵也爱不释手,才得以面世,但内容已被删改。此后流行的该书,都是乾隆年间删改后的作品,无论是程甲版,还是程乙版,乃至书名虽然不同,而内容相同,《红楼梦》为最终定名。
《石头记》,为该著作最初用名。甲戌本卷首语:《石头记》是空空道人见大荒山石头上所记之事。《石头记》前八十回,作者在世时已传抄问世,据脂砚斋批语透露,著作的后半部分,也已基本完稿。作者“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作品,应该是完整的,之所以仅存前八十回,可能是因清代的文字狱,甲戌本之前的版本,未能传抄行世,终于“迷失无稿”。现行版后四十回,考证为进士高鹗所续。
《情僧录》,为《红楼梦》异名之一。取名依据是小说中第一回,空空道人访道求仙,看到石上所记的故事,从头至尾抄回,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
《风月宝鉴》也是《红楼梦》异名之一。小说第一回:“东鲁孔梅溪则题名曰《风月宝鉴》。”甲戌本卷首有一朱笔眉批:“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甲戌本卷首《凡例》中说:“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之情。……贾瑞病,跛足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鎏“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再有庚辰本第十三回,有一首回前题诗:“一步一行来错,回头已百年。古今风月鉴,多少泣黄泉!”可见《风月宝鉴》,乃曹公著作曾用名。
《金陵十二钗》是《红楼梦》又一异名。第一回:“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可见此名也为曹公曾定书名。甲戌本有“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一语。”由此可知,脂砚斋于乾隆甲戌年(1754年)第二次阅评时,又将书名恢复为《石头记》。
《红楼梦》之名,甲戌本第一回有:“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又,甲戌本卷首《凡例》中说:“《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其全部之名也。……宝玉做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曹公生前多用《石头记》为名。乾隆甲辰年(1784年,梦觉主人序本,题该书名为《红楼梦》,从此《红楼梦》取代《石头记》沿用至今。
以《石头记》为名,有些卓尔孤高,大观园里的故事,以《红楼梦》为名,有些通俗,而更适合社会大众的认知和欣赏眼光。
本人非《红楼梦》专业研究者,所答只是根据自己浅薄的认识,不全面的资料,意在抛砖引玉。不妥之处,还请网友批评指正,希望共同探讨,共同学习,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3. 87版红楼梦里没有金陵十二钗?
87版红楼梦中有金陵十二钗的,“金陵十二钗”分别指的是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贾巧姐、李纨和秦可卿。 金陵是一个省,是小说《红楼梦》剧情的核心发生地,而"钗"指女儿。由此可知, “金陵十二钗”就是指《红楼梦》中十二位正册女性。
4. 红楼梦中晴雯与宝玉有发生过关系吗?
晴雯自始至终没有和宝玉发生过男女之事,为什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晴雯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
晴雯在《红楼梦》—《金陵十二叉又副册》中排在第一位,是贾府众多丫环里拔尖的人物。曹公不惜笔墨,为她安排的“戏份”超过怡红院“总管”袭人,或通过别人的评论,或直接描述事件冲突,突出她的性格特点,刻画出她鲜明的个性。
一、外貌美丽出众,业务能力超群。
晴雯原来是赖妈妈买的小丫环,被贾母要了来,带在身边调教几年,派去服侍宝玉。众所周知,贾母有着极高的审美品味,能被她看中并派去侍候她最疼爱的孙子,必定有过人之处。且看她对晴雯如何评价:“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在贾母眼里,晴雯是样样都好的。
先说长相,王夫人说:“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林妹妹的美貌自不必说,晴雯长得像她,可知有多好看。又有王熙凤的评价:“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的好。”
再说业务能力,且看“勇晴雯病补雀金裘”。《红楼梦》第五十二回,宝玉舅舅做大寿,贾母给了他一件俄罗斯进口的氅衣,被宝玉不小心烫出了一个小洞,拿出去找专业的裁缝也无人识得,自不会补。晴雯看了便认出是孔雀金线织的,需用同样的线界密了。麝月笑道:“孔雀线现成的,但这屋里除了你,还有谁会界线!”终究还是晴雯带病连夜补好了。一件事,一句话,验证了贾母对晴雯的夸赞。
二、心无城府,率性而为
晴雯后台硬,能力强,未免恃才傲物,太过率性,与人相处锋芒过利,如宝玉所说:“满屋里就她最为磨牙”。宝钗常来怡红院被她报怨,黛玉被她关在门外过,袭人因为和宝玉的事被她讽刺瞒神弄鬼,抓住袭人口误直接一句话扎心:“正经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倒称起我们来”;讽刺芳官学了几出戏,不知道姓什么,要把芳官的干娘何婆子撵出去;打骂小丫环,越权撵了坠儿。好像是一只浑身是刺的刺猬,看谁不顺眼便扎;又像是装满火药的炮仗,一点就着。虽然有其率真爽利的一面,却不免得罪人,不懂得圆融变通,不够谨言慎行,不利于自身的生存。尤其是撵坠儿一事,平儿查出是坠儿偷了虾须镯,考虑到宝玉的感受和一干人等的面子,瞒下来没有宣扬开,背着晴雯和宝玉找麝月偷偷说了,让麝月等袭人回来找个别的理由再把坠儿撵走。之所以背着晴雯,是因为知道她“是块爆炭”,“忍不住”。没想到宝玉偷听了去,告诉了晴雯。果然晴雯听了“气的蛾眉倒蹙,凤眼圆睁,即时就叫坠儿”,虽被宝玉劝下,也只忍到第二天,宝玉出门去,她便把坠儿打骂之后撵走。不仅辜负了平儿的一片苦心,还有越袭人权之嫌。虽然嫉恶如仇是好品质,但是做事情也应讲究方式方法,否则会让大家心里不舒服,也给对手落下口实。她自己光明磊落,便料不到小人阴险,不懂得防备,最后落得悲剧的下场。
三、洁身自好,精神平等
在贾府,晴雯出身卑微,比奴才还低一等,是奴才的奴才,但她却自尊自爱,没有一点奴性,反而最瞧不上自低自贱巴结主子的“奴才”。秋纹得了王夫人赏的旧衣裳,觉得是莫大的面子,喜不自禁,晴雯却说那是别人挑剩下的,“要是我,我就不要”,“把好的给他,剩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
第三十一回,她不小心跌坏了扇子被宝玉训斥,她认为宝玉是拿她撒气,即便是她的“正经主子”,她也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肯受气求全,反倒是后来宝玉来哄她,留下了“晴雯撕扇”这一经典场景。
这样一位自尊自爱的女孩,在和宝玉相处时,是洁身自好的,不齿于靠某些手段勾引宝玉以求“上位”,哪怕是宝玉主动的。还是三十一回,宝玉吃酒回来,因天热要洗澡,因为前边跟晴雯拌了嘴,想哄她,便央她一起洗。对有心人来说,这是多好的亲近主子的机会,却被她拒绝了。第五十一回,袭人回家,晴雯和麝月服侍宝玉睡觉,宝玉说习惯了有个人陪在暖阁外边,否则害怕。晴雯马上让麝月过去,自己睡在熏笼上。半夜她调皮出去吓唬麝月,没穿外衣,宝玉怕她冻着,把她拢在被窝里焐着,她也很快回了自己的被窝。
她爱宝玉,爱得诚挚,和宝玉吵闹时宝玉要去回王夫人放她出去,她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临死前跟宝玉互换贴身小袄,把养了多年的指甲留给宝玉做念想。她爱宝玉,爱得纯真自傲,从不想方设法找机会往宝玉身边凑,却偏偏被人诬陷是“狐狸精”,难怪她至死心有不甘。
第七十七回写到晴雯临死前对宝玉说:“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由此可见,晴雯和宝玉之间是清白无辜的。
5. 入宫为妃的贾家大小姐叫什么?
是贾元春
贾元春,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人物,金陵十二钗之一,贾政与王夫人所生的长女,贾宝玉的姐姐,贾府通称娘娘。因生于正月初一而起名元春。第2回便已入宫做女史,第16回加封贤德妃。为了迎接元春省亲,贾府建造了大观园。元春省亲热闹欢腾,同时又表现出她在深宫高处不胜寒的辛苦。元春的命运关乎贾府兴衰,秦可卿之死标志着贾府末世来临,元春晋封皇贵妃则令贾府重现生机,直到后四十回她与王子腾先后暴卒,贾府失去了靠山,很快就获罪抄家。元春在钗黛之争中支持宝钗,她曾利用端午节礼单和清虚观打醮表明自己的立场。
6. 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一共有多少首判词呢?
特意翻开《红楼梦》原书看了一下,十二个人,十一首判词。宝钗和黛玉两人共享同一首,就是这首著名的、又很好记的四句: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补充几句:
该怎么理解两个人同一首判词?我个人是明确主张联系到社会历史大背景来研读这部小说的。可以说,林黛玉和薛宝钗,既是两个不同的人,又是同一个人。这话听起来太不通了是吧?这其中有道理、大有道理可讲的。不过,既然问题已经回答了,道理就不啰嗦了。暂且提供一点小思路,留下一个线索,也是在《红楼梦》小说原书中的一段情节: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7. 但是为什么张艺谋拍一个电影叫做金陵十三钗呢?
此为张艺谋电影《金陵十三钗》原著小说的修订版,亦是严歌苓作品的经典代表。 1937年12月的南京,守城的中国军队全线崩溃,美国威尔逊教堂成了临时的避难所,一个美国神甫,十三个秦淮河胭脂歌女,一群避难的女学生,几个流散的中国军人和伤兵,一群日本官兵,在这个局促的空间里演绎了一段荡气回肠的家国仇恨……那些如花的名字,那些姣好的美眷,那些最泼辣轻贱的话语,那些最纯净善良的灵魂,终刻在了那段伤痕累累、血迹斑斑的历史上。
1937年的南京,日军残暴,满目疮痍,但由国际友人主持的一个教堂暂时还是一方净土。几个神职人员收留了一群躲在教堂里的金陵女大学生、13个躲避战火的秦淮河上的风尘女子,以及6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国军伤兵。共同面对有史以来最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的故事,结果竟然是那13个最“下贱”的女子成了保护众人的英雄。在这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他们共同面对有史以来最可怕、最没有人性的屠杀,产生了各种各样奇妙的感情。然而,教堂也不是永远的净土,日军终于冲进了这里。伤兵被杀,女大学生则眼看就要被日军掳走凌辱。在这个时刻,这13个平日里被视为下贱的女子,在侵略者丧失人性的屠刀前,激发了侠义血性:她们身披唱诗袍,怀揣剪刀,代替教堂里的女学生参加日本人的圣诞庆祝会,去赴一场悲壮的死亡之约。最终十三名女子除了玉墨之外无一生还。
严歌苓曾明确谈过《金陵十三钗》的题材来源,一是《魏特琳日记》,二是蒋公毂的《陷京三月记》。魏特琳女士也以“惠特琳”的名字在《金陵十三钗》中直接露面。“在给张艺谋编剧时,我又收集了很多新的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资料。我爸爸的姨夫蒋公在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是国民党的一个卫生部医官,在他把大部分的伤兵撤离南京后,他没有走,留在了南京,他记下了一本日记。后来他的后人把那本日记出版了,叫《陷京三月记》。”另外,美籍华裔女作家张纯如的历史著作《南京大屠杀:被遗忘的二战浩劫》(1997)也给她良多启发人物介绍
玉墨
故事中,玉墨一出场就显示出与其他女伴的不同。当她们死乞白赖地用对付嫖客的手段来博得教堂人员的同情,破罐破摔的时候,玉墨并没有自轻自贱,而是真诚地跪下来,用一种深明大义的口吻乞求神父给她们这些并不贵重的贱命一个好死的机会。当神父终于抵挡不了这群洪水猛兽般的女人的攻击,答应先暂时收留她们两天的时候,她没有随她们莽撞地横冲直撞,而是又一次跪下道谢。入住教堂之后,当阿多尔多问她名字的时候,她那种知书达礼、落落大方的神态和动作,根本就不像是个窑姐。作者这样形容此时的玉墨:“她不是那种艳丽佳人,但十分耐看,也没有自轻自贱、破罐破摔的态度。女孩们和阿多尔多都给她收服了。一刹那,忘掉了她是一个身份低下的风尘女人。”在代表高贵气质的对妓女深恶痛绝的书娟的眼里,“她虽然有一点拿捏矫情,但基本上是入的眼的。”
玉墨刻意地要在人前树立起与红楼们泼辣无理截然不同的淑女形象,来扳正人们对她这类风尘女子的看法。或许是有一种虚荣在作怪,但这也是她不甘于命运摆布,勇于抗争的表现。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她四书五经也读过,琴棋书画也通晓,并不比那些大家闺秀少些什么,只是命运捉弄了她,家庭的败落摧毁了她大家闺秀的梦想,将柔弱的女孩逼上了风尘之路。生在那样一个父权制依旧根深蒂固的时代里,她除了拿自己的身体做赌注,剩下的就只能是找一个男人来依附,她也这么做了,但她表现出了不屈的精神。
书娟
主人公书娟对妓女在书中是有明显转变的。在小说的前半部分她对妓女夹杂着的深深的憎恶。她因为赵玉墨的妓女破坏了她的家庭而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在书娟的眼里,妓女全是“不要脸的骚妹子”,是蛆虫一样的东西。有一次,她就手拿着火钳站在赵玉墨的门口,差点给赵玉墨毁了一次容。讨厌妓女的还不只是书娟,她的同学们也是如此,她们不欢迎妓女们的闯入,甚至还因为盛汤这种小事和妓女打了一架。但是后面的故事使书娟彻底改变了对妓女的看法:妓女豆蔻为了让伤兵王浦生听上一曲好听的琵琶曲而不惜犯险跑回妓院去取琴弦,哪知在途中却飞来横祸遭日本兵轮奸;再就是妓女们代替女学生参加日本人的宴会,明知道凶多吉少,她们却毫不退缩。小说的最后在书娟的视野里结束:十三个白衣黑裙的少女排成两排,被网在光柱里。排在最后的赵玉墨的一个娇羞一笑,“他们怎样也不会把她和一个刺客联系到一起了”。
英格曼和阿多那多神父
可以说这两位神父是热心的国际救助者:他们与战争毫不相关,木可以安然无恙的离开南京,但是他们选择了和中国的孩子一起面对这场浩劫,守护孩子不被伤害。另外,他们也是这场大屠杀的见证者:他们凭着洋人的面孔,穿梭于被屠城后的南京的大街小巷,收集了许多以后控诉口木军人胡乱伤害平民的证据。
但是在日本军人的枪下,他们同样是弱者。他们的国旗和法律在这群恶魔般的口木人面前完全失去了效力。他们本以为能保护好这群伤兵、妓女和女学生,却最终不能。最后,他们也只能看着悲剧一幕幕上演:工人陈乔治和五名军人相继被残忍杀害。日本军人征孩子们去表演节目,他们无力阻拦。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